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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欧洲委员会就《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第11轮谈判发布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TTIP第11轮谈判于10月14日—23日在美国华盛顿和迈阿密举行。谈判内容除投资保护及投资法庭体系外,涵盖市场准入、规制及规则等3大领域所有其他方面内容。
在市场准入方面,欧美双方交换了第二轮关税出价,涵盖97%的关税税目。双方也交换了具体产品原产地规则提议。双方在货物贸易总体文本谈判上取得进展,也就农业市场准入文本进行了讨论。此外,双方谈判团队完成了修订后的服务与投资出价。双方就政府采购进行了技术性讨论,并将在2016年2月份交换出价。
在规制方面,双方就该领域所有议题进行了谈判,包括规制合作、技术贸易壁垒、检验检疫措施以及9项具体工业部门。这9项工业部门分别为制药、医疗设备、化妆品、纺织品、汽车、信息通讯技术(ICT)、工程机械、化工、杀虫剂。虽然双方在大多数领域取得些许技术性进展,但仍存有巨大分歧。
在规则方面,欧盟列出其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提议。欧美双方在可持续发展、能源与原材料贸易、中小企业、海关与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包括地理标识)、竞争、国有企业与补贴、国家与国家争端解决(SSDS)等8个规则领域进行了讨论。
欧美双方同意加快谈判,并争取获得重大进展。在双方于布鲁塞尔进行下一轮谈判前,几个工作组将提前会面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