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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内情》12月20日消息,美国税改法案最终版本周三将在国会定稿,法案中包含了一项将出口业绩与较低税率挂钩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出口知识产权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低于其他应纳税所得。分析人士认为,该规定可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规定,构成禁止性补贴中的出口补贴。
税改法案将企业税率降低到21%,但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口的国外收入(FDII)将适用较低税率。企业10%的有形资产所获正常利润适用21%的税率,FDII超过正常利润将给予37.5%的抵免,这使得FDII的实际税率大约为13%。分析人士称,将较低税率与出口业绩挂钩的做法违反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1a和3.2条的规定,这些规定禁止“法律上或事实上视出口实绩为唯一条件或多种条件之一而给予的补贴”。
欧盟已经向特朗普政府提出该问题。欧盟五国财长上周在一封信中警告美财政部长姆努钦(Steven Mnuchin)称,FDII的规定可被视为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下的非法出口补贴。欧盟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周一表示,希望作为世界上最大经济体的美国,能确保任何税制改革都是非歧视性的,并符合WTO义务。